考试
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“文化素质测试+职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适应性测试)”评价方式。
1. 考试科目
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适应性测试)。
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,含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内容。卷面分值为300分,其中语文、数学每科120分,英语60分。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。《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》见附件6。
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,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,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。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。
2. 测试时间
考试科目
考试时间
备注
文化素质测试
3月24日上午
9:00—11:30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合卷
职业技能测试
职业适应性测试
4月6日至4月21日
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
3. 考试地点
文化素质测试考点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;
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校内。
4. 考试组织
文化素质测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,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。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,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严格按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皖招考〔2018〕9号)有关规定和附件5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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